聋哑人是不可以作为证人的,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正确表达的排除证人资格。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对于证人的作证能力应当采取推定法,即推定每一个人都有作证能力,如果要否定一个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时间: 2024-12-30 14:25:02
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有下述几个方面的要求: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二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据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
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据的一种.一般以口头形式表达,由询问人员制作成笔录,必要时,也可以允许证人亲笔书写证言.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
1.聋哑人能考驾照,但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必需佩戴助听设备.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没有对能不能说话做出规定,只对听力做了要求.
开庭作证证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证人必须按时出庭作证. 2.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一般而言,证人应该以口头方式就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作出陈述,陈述必须属实,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陈述应该是针对事实,而不是就事实进行分析.评价.推理. 3.证人必须遵守法庭秩序. 4.证人故意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
证人证言可以用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但是单纯的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不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需要附加提供更多的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都是有效的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有下述几个方面的要求: 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 2.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必要时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3.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 4.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一)当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证
证人的义务有: (一)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情况是证人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备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中或发生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记忆通过语言文字再现出来,成为证人证言. (二)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 (三)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