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时必须只能用发票专用章,不能使用财务章代替,也不能和财务章同时使用。盖章时只要加盖发票联和抵扣联,记账联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普通发票只要盖发票联,专票需要盖发票联和记账联两联。发票专用章必须盖在发票的右下角位置。 时间: 2024-09-23 11:04:02
一般情况下,收据是要盖财务章的,发票章是盖在发票上的,不是盖在收据上的.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局备案的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是与发票开具的行为紧密相关的,其用途即证明发票开立的事项是公司行为.收款收据是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单位的款项收取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加盖的印章说明财务部门代表企业收取了收据注明的该笔款项.按照收款收据的管理规范,加盖的应为财务章,说明财务部门对此笔款项收入的确认.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票专用章是指没有(或者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发票专用章式样和使用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因此,企业开具收据不得使用发票专用章.
发票章盖错不可以从盖,必须作废发票重开,然后再加盖正确的印章.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不可以补盖.如符合作废条件可以直接作废.如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正规发票上一共两个章,一个财务专用章,一个发票专用章!开具的发票要有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否者为无效发票.一个章是税务局的,证明这个是从税务局购买的发票,还有就是指企业的发票专用章.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不能盖财务章或者公章.盖了除发票专用章以外的其它章发票作废.
发票章不盖在发票上没有别的作用,发票上要是不盖章,就无法证明是什么单位开出的发票.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发票章盖在发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章盖的模糊,是不允许清洗或擦掉的,那样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票上的章盖模糊了,只是印油比较浅,但是仔细辨认,还可以看得清是什么字,这样的章还是有效的,可以不用重盖,能正常使用.如果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不清晰,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将发票作废,重新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