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违”行为是指未经住建、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擅自占用、买卖土地,破坏耕地林地、河道与水利工程设施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私搭乱建以及不按审批规划内容进行建设的其他违法行为。“双违”包括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在安全生产中制止“双违”指的是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其中判断“双违”的依据为: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时间: 2024-12-26 09: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