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撤销如何撤销房产证

公证书撤销后会因此直接撤销以此为依据而颁发的房产证,房产证的撤销是随着公证书的撤销而发生的。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时间: 2024-09-18 14:14:05

公证书撤销如何撤销房产证的相关文章

合同撤销权撤销事由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房产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房产公证后可以撤销.撤销房产公证的,应当自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书面审查,说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和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符合可以撤销情形的,可以由公证机关撤销. 公证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后,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1.公证书中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2.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3.公证书的部分内容

要约可以撤回或撤销吗

要约是可以撤回和撤销的,但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能撤销吗

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有: 1要约的撤回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 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的通知;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阻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2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 有三个条件:发出撤销的通知;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三种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

撤销要约当天可以卖出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人在合同成立时撤销要约的,要约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人不受要约的约束,所以是可以卖出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需要要约人走程序吗

要约的撤销是需要要约人走程序的,要约人需要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通知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回撤销是什么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要约的撤销不同于要约的撤回(前者发生于生效后.后者发生于生效前).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

合同要约可以撤销吗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