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质量问题。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
三、延迟交付房屋。
四、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交付不能。
五、装饰和设备不合约定。
六、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七、前期物业纠纷。
八、交纳税费纠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时间: 2024-10-22 20: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