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房屋本身的赔偿,但要求是合法房屋。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还有房屋的附属物,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还有收益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时间: 2024-12-22 0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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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是: 1.房屋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4.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有房屋主体架构以及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等.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金额如何计算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的计算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意见还规定,强制搬迁将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 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予以认定.处理.处理后确认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意见还规定,强制搬迁将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了行政强拆: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 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予以认定.处理.处理后确认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根据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规定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程序的具体规定有: 1.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 2.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

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能起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5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第十六条 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