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的。 2、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审理程序。 4、反诉与本诉在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方面存在牵连关系。 5、反诉的管辖应当合法。 时间: 2024-11-05 12:08:08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的应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提出,且只能针对同一诉讼;反诉的特征: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请求具有独立性,目的具有对抗性,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反诉的一般构成要件: (一)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二)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 (三)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四)反诉请求与
合同订立的要件是: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连带债务的成立要件有: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3.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
背叛国家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如果勾结的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的行为,也按照本罪处罚;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掌握了国家重要政治权力或者窃据了社会重要职务的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即中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 1.登记上必须写明土地权利人的姓名: 2.登记上还要写明地上附着物情况: 3.写明土地的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取得时间和使用期限.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
胁迫有以下构成要件: 1.胁迫人有胁迫的故意: 2.胁迫人实施胁迫行为: 3.胁迫不法: 4.受胁迫人陷于恐惧,且其恐惧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5.受胁迫人基于恐慎而订立合同,且该缔约行为致使其自身利益受损失,显失公平.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