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后劳动关系判决合法吗

60岁以后劳动关系判决合法,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仍然可以超过劳动者。劳动权作为公民的权利,每一个都可以享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时间: 2024-11-10 00:02:11

60岁以后劳动关系判决合法吗的相关文章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均可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日,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

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合法,单位协议保险劳动关系,应当经单位与个人协商后决定,如果单位同意签订协议来保留与个人的劳动关系是可以保留的.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员工失踪终止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超过60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 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补缴社保费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再就业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如何与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与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判刑终止劳动关系合法吗

劳动者被判刑时用人单位是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在使用期内和成为正式员工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法院能否判决解除劳动关系

法院不能直接判处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0岁以上老人能买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60岁以上老人已经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入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超过60岁能否作工伤认定

男的超过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的,劳动局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年满60岁,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未满60岁之前就在该单位工作至今且没有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