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死亡人员类型,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或社区开具的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火化介绍信办理火化手续,死者亲属应持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在火化之日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非正常死亡人员类型,对因交通、溺水、火烧等各种事故和服毒、自杀、他杀等刑事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员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介绍信,到县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其亲属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所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时间: 2024-09-05 04:52:50
1、正常死亡人员类型,由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或社区开具的由县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火化介绍信办理火化手续,死者亲属应持县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死者生前的身份证明在火化之日20天内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非正常死亡人员类型,对因交通、溺水、火烧等各种事故和服毒、自杀、他杀等刑事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人员的,由公安部门出具火化介绍信,到县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其亲属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所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