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为什么不发了

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重新就业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时间: 2024-10-02 2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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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怎么取出来

第一步,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带以下材料到受理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手续:职工缴费凭证:个人身份证明:一寸近照四张.第二步,经办机构对领取者及其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最后,经办机构按月将应发的失业保险金划入指定银行,由银行按月发放.

广州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广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方法: 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妥申请领取手续的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 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二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一,该费用申领应由原单位在办理减员手续的次月起60天内代为办

异地失业保险金转回老家怎么取

失业人员回原籍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市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同时按规定将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失业人员回原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的,统一由市级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市级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转入人员在

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有什么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影响其他任何的福利待遇,不用担心失业保险金的提取带来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只需要注意失业领取金的提取与再就业后的续保期间的问题即可.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机构对符合领取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需要领取的生活费.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必须是单位缴纳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入职工作后又再次失业的,缴纳保险金费用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

什么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

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的情况是: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事业保险进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一共可以领取多少次

失业保险金一共可以领取多少次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