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时间: 2025-01-21 09:21:00

最高院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文章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3)夫妻之间是否有约定.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约定,即使不具备以上的两个条件,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

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离婚时应该怎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考虑哪些因素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征: 1.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也不是绝对的. 2.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一般来讲,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包括以下情形: 1.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 2.为抚养孩子.赡养父母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购买.修建.装修房子所负的债务: 5.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体活动等所

如何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 5.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

怎么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怎么才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

如何认定夫妻的共同债务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有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法院一般从公平分担举证责任角度出发,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依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