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进项发票丢失了需要凭销售方提供相应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时间: 2024-09-14 0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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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申请人请提供以下资料: 1.遗失发票开票明细. 2.发票遗失作废声明. 3.遗失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其次,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核实其信息真实性后出具<遗失已填开发票处理意见单>,申请人凭此作为记账凭证.

作废的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作废的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丢失发票的消费者到销货单位取得该份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销货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货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销货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

空白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空白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式是,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申明作废.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还需要办理电子发票的退回或作废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办法

一般纳税人若是弄丢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以下材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发票丢失超期如何处理

发票丢失超期一般处理,都是要通过向税务局申报遗失的,然后在税务系统上找到丢失的发票,点击作废这样才可以.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进项发票遗失怎么办

看情况: 一.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可以找销售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再找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二.未认证的进项发票,可以找销售方要求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再找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

发票丢失了重开还需要交税费吗

发票丢失了重开不需要交税费了,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重新开具.出售人也不会再重开的,即使愿意重开也涉嫌虚开.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定额发票丢失如何处罚

定额发票丢失处罚,以1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1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如果你的定额发票丢失的话,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逾期的话你就要按你当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了.

什么是进项发票

增值税中列计进项税额的发票叫做进项发票. 进项发票是对方单位开的,给你单位的发票. 你发货时,应该是你单位开给对方单位发票,那叫销项发票. 你收货时,应该是对方单位开给你单位发票,那叫进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