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完善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对辖区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基础情况调研,提出初步治理方案,明确水源地保护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
2、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3、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在上述区域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
4、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定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报批、验收工作。
5、制定生活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6、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依法查处向饮用水源地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时间: 2024-10-05 14: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