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患者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疗方法、手段、效果、风险、预后等方面的权利;有权知道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专业、地位;有权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有权了解详细的医疗费用情况等。2.保护隐私权: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如身体和精神缺陷、传染病史等。但如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将给患者本人、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危害大于这种权利带来的损失,医务人员可以超越患者的权利要求。3.医疗选择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4.医疗诉讼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时间: 2024-09-18 17: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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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患者的权利如下:1.得到周到.舒适和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2.有权知晓医疗小组组成人员:3.同意或拒绝与治疗相关科研项目:等等.患者的义务如下: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2.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3.了解自身疾病.治疗.愈后及出院后保健事项:等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生命体征有哪些是五大还是四大

五大生命体征包括呼吸.体温.脉搏.血压和疼痛,它们是维持机体正常活动的支柱,缺一不可,不论哪项异常都会导致严重或致命的疾病. 体温.人正常体温是比较衡定的,但因种种因素它会有变化,但变化有一定规律.脉搏.检查脉搏通常用两侧桡动脉.正常脉搏次数与心跳次数相一致,节律均匀,间隔相等.呼吸.呼吸是呼吸道和肺的活动.人体通过呼吸,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是重要的生命活动之一,一刻也不能停止,也是人体内外环境之间进行气体交换的必要过程.正常人的呼吸节律均匀,深浅适宜.血压.衡量心血管功能的重要指标之一.疼

如何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

尊重和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有效实现的方法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

如何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尊重和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有效实现的方法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

何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对自己疾病的病因.诊断方法.治疗原则以及可能的预后等有知情的权利.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如何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尊重和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有效实现的方法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

如何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尊重和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有效实现的方法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

什么是患者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相对弱势地位. 为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尊重患者的自我处置权,让患者知道知情权是同意权的基础,只有患者在知道自己的病情基础上,根据医生的告知,知道自己的病情和应采取的治疗措施和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的存在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其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 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法院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