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做了明确规定:

另外,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v

时间: 2024-12-05 08: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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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期女职工是否可以被辞退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但是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女职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该怎么办

女职工在哺乳期,合同到期后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哺乳期被辞退如何赔偿女职工

单位无故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有哪些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有: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女职工生育待遇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五款,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生育. 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的待遇是什么

女职工生育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如何计算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的发放如下所示: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哺乳期女职工可以上夜班吗

哺乳期女职工可以自己申请上夜班,但是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