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筹设的各类材料。包括:审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及资信证明材料、园所来源及使用证明、办园可行性报告。
2、申请正式设园的各类材料。包括:筹设批准书、正式设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资格、办园注册资金、办园可行性报告、幼儿园章程、幼儿园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师资队伍情况、园长资格证明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4、办事程序: 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筹建的资质评估,获筹设批准,进行筹设,完成后提出设园申请,经评估后具备条件批准正式设立,颁发办园许可证办理时限。
时间: 2024-10-21 15: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