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的党支部如何成立如何分工

三个人的党支部的成立和分工: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或配1名支部干事。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组织、宣传两项工作可以三人讨论决定分工。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时间: 2024-11-18 14:09:35

三个人的党支部如何成立如何分工的相关文章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成立私募基金大体分为三个步骤:1.成立私募基金管理人:2.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3.进行私募基金的设计.募集与备案.这里私募基金管理人一般可以分为证券类.股权/创投类.其他类,进行备案时只能选择一种业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后需要在6个月内备案第一只私募基金产品,并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报送,提交审计等:私募基金在设计时一般基金的三个属性,分别是非公开.以投资为目的.公司/合伙企业/契约或其他资管形式. 私募基金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

什么是产业内部分工

产业内部分工即相同生产部门内部各分部门之间的生产专业化.二次大战发生的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对当代产业分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产业分工的形式和趋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突出地表现在使产业分工的形式从过去的部门间专业化向部门内专业化方向迅速发展起来.这主要是由于科技进步使各产业部门之间的级差化不断加强,不仅产品品种规格更加多样化,而且产品的生产过程也进一步复杂化.

村委书记有什么权力

村书记在我国一个小组里有三个以上党员就可以成立党支部,选举一个支部书记.村书记实际上就本村党支部书记.管理党的事务,传达文件,开开党会,党的一切事务由他管. 村长,实际上是村主任,俗称村长.是我国唯一可以由百姓投票选举出来官职,而实际上又不是国家官职,因为我国的行政划分最小划到乡镇一级.不能说管理,只能说打理村里的日常事务,解决纷争之类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证据要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证据包括: (一).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材料 (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四).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五).根据案情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公司名称不仅仅是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而且也是公司出资证明书是何种公司的证明. (2)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登记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从公司的登记日期起,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如果没有公司登记日期,就难以表明股东的行使股东权的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

股东撤资退股协议书是必要的吗

股东撤资退股协议书是必要的,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撤资的.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资格认定的原则有哪些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当股东出资.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与工商登记的股东不一致,可按以下原则来认定股东资格: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 (2)在对内关系,即股东资格的争议发生于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或股份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就是不存在第三人时,工商登记只具有对外公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

出资证明书有几个特征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出资证明书有以下几个特征: 1.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我国<公司法>规定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2.出资证明书为非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本身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 3.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表征公司股东的权利,其中主要是财产性权利. 4.出资证明书为成立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未成立之前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得向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土地改革时间

1.中国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一共是三次,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 2.土地改革(landreform),政府对土地使用和制度等方面进行的大调整,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比如土地税收.产权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需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