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颁布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 2024-08-30 23:15:16

环境保护法颁布时间的相关文章

国防法颁布时间是什么时间

国防法颁布时间是1997年3月14日.根据<国防法>第一条,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防法颁布时间

国防法颁布时间是1997年3月14日.根据<国防法>第一条,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我国第一部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

我国第一部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是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土地法颁布时间

1.最新的是2004年8月28日. 2.我国<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

1.1986年.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执行.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3.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宪法颁布时间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每年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近10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有6年主题与宪法相关.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

资政新篇颁布时间

<资政新篇>是清代洪仁玕撰政书,1859刊行.洪仁玕1859年4月被封为干王,总理全国政事.他向洪秀全提出了一个改革内政和建设国家的新方案<资政新篇>,经洪秀全批准后,作为官方的文书正式颁行,是太平天国后期的重要文献.<资政新篇>具有鲜明的资本主义色彩,是近代中国的先进人士最早提出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近代化纲领,集中反映了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向西方寻找真理和探索救国救民道路的迫切愿望.但由于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性以及没有付诸实施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对太平天国革命的发展未产生显著作用

社会保险法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颁布时间是2010年10月28日,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收养法哪年颁布的

收养法颁布时间为:1991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而制定的法律.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