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有实权吗

法院院长有实权,院长有讨论和决定权,不仅权力很大,责任和压力也是很大的。

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条规定,“法官的职责:(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规定,“法官考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五至九人。”“法官考评委员会主任由本院院长担任。”

时间: 2024-12-27 07: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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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属于什么级别

1.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 2.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3.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 4.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5.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级.二级: (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中国法官等级法官的等级确认,以法官

县级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县级人民法院院长是正科级,县级人民法院院长配置规则:1.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2.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3.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4.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5.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一级.二级,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法院什么情况可以批捕

法院可以批捕的情况是: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院拘留是什么

1.法院拘留是拘留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时,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3.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有什么办法

执行局迟迟不执行解决办法: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自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你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院执行局不做为怎么办

法院执行局不作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自己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向上级法院反映. [法律依据] <法院组织法>

日本是什么制度的国家

日本是资本主义的君主立宪制国家.由天皇制定宪法,最高法院院长也是根据内阁的提名由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便无其它实权,只是形式上的国家元首. 日本政治制度,战后日本其政体是议会制,具体而言属于议会中的议会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日本的政府是议会内阁制的代议民主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原则,由国会,内阁,法院行使相应权力,国家主权属于国民,天皇作为国家象征被保留. 日本的统治机构分设立法.行政.司法部门,采用三权分立制.国会作为立法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也是唯一的立法部门,由众

平江府观察推官是什么官

推官,唐朝始置,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采访处置使下皆设一员,位次于判官.掌书记,掌推勾狱讼之事.唐朝.金.元时的推官相当于现在地方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明和清初还兼有审计局长的职能.宋时比较麻烦,隶属三司下六部的推官没法比较,大概只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就是那种高级的秘书人员:属开封.临安二府的推官也是相当于法院院长:属地方的推官有点幕僚的意思,多少有些挂职而没有多少实权的意味了.

合伙债务判决书多久下达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公司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依据<民法总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