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是:

1、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

2、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

3、后给付义务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时,应负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时间: 2024-12-25 00:02:04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是什么的相关文章

不安抗辩权诉状行使的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 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

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有什么区别

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间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后不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依据证明一方将不履行合同,而一方也不愿意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68条和第69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的区别如下: 第一,前提条件不同.不安抗辩权其行使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合同债务履行时间必须有先后之别.即负有先行履行义务的一方只有在首先作出履行以后,另一方才作出履行.而默示毁约无此前提. 第二,依据的原因不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

合同的不安抗辩权怎样履行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对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

不安抗辩权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是: 1.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因出现法定事由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

合同的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三大抗辩权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 [

单务合同抗辩权是否存在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基于合同双方互负债务的情形下,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单务合同只有一方有义务,因此抗辩权并不存在.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对不安抗辩权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债的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

抗辩权的类型有: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抗辩权分类和定义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民法中的抗辩权都有哪些

民法中的抗辩权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