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分手费的

法律上分手费的认定是是基于男女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显然是男女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条件是:

1、意思表示真实;

2、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时间: 2024-12-31 13:07:28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分手费的的相关文章

分手费有法律上的依据吗

"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法律上对遗弃罪如何认定

法律上对遗弃罪的认定方法为: 1.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2.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 3.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手费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无疑是双方民事活动和民事行为的产物,是双方基于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所以,对分手费的认定及处理也应遵循民法总则所确立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6.民事活动应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7.尊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

分手费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合法吗

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会获得法律支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收据没有盖章在法律上有用吗

收据如果有签名不加盖公章,法律上是认的,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公章,特别是外国,就认签名.但是如果也没有签名,那就很难被法律确认. 签名与盖章的效力事实上并不真正完全相同.签名是真是假可作笔迹鉴定,难以否认,因此效力较高.相反,印章的真假与否很难认定,比如明明私章是当事人自己盖上去的,但事后可谎称是他人偷刻的章,因此很难举证. 于此,在法庭诉讼中,法院也并不真的都由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有关法律文书上"签名或盖章",而是签名,必要时如不会签名的或是更改部位,则辅以按指印,至于单独的盖章

如何给付分手费给付方式有哪些

给付分手费是在审理分手费纠纷案件时确认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给付方式有: 1.当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马上给付对方分手费. 2.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索要分手费合法吗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合法,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分手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可是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 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