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不良债务的成因是什么

一、由政府直接对国有企业的债务进行核销,一次性解决问题;

二、进行债务与股权的转换;

三、由财政筹集资金向企业注资,核销不良债务;

四、国有企业不良债务的解决途径,采用短期治理与长期致力相结合的方法。

【法律依据】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时间: 2024-09-24 13: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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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包括哪些

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包括: 一.建立防范机制: 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建筑工程后,不论是通过招标取得的工程项目,还是议标.联合开发或其它形式取得的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健全资金沉淀防范措施,遏制欠款风险. 二.建立风险机制. 三.建立清欠机制. 四.建立制约机制.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

怎么理解债转股

1.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2.也就是说.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金

按揭买房担保人条件

贷款买房是一种信用行为,银行为了保障借贷的款项能够每月按时足额的回款,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来分散风险,银行要求要提供贷款担保人,担保人是有条件的. 买房贷款担保人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

房贷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房贷担保人的条件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要求担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有义务帮助还款. 2.要求担保人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住所稳定. 3.要求担保人收入稳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要求担保人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及任何其他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前,担保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政府融资需要还吗

融资从狭义上讲,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政府融资需要还.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理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坚决遏制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的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严禁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违规或变相通过国有企业举借债务,严禁国有企业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按揭买房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1.担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担保人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担保人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 4.担保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5.担保人没有未还清的贷款余额或不良债务. 6.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担保人年龄加上担保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担保人的退休年龄. 8.自然人担保需要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什么是初勘

初勘是在场址经确定后进行,为了对场地内各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初勘的任务之一是查明建筑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分布范围.危害程度及其发展趋势,以便使场地主要建筑物的布置避开不良地质现象发育的地段,为建筑总平面布置提供依据. 勘探线的布置应垂直于地貌单元边界线.地质构造线和地层界线.勘探点应该布置在这些界线上,并在变化最大的地段予以加密.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方格网布置勘探点.

债权变股权是什么意思

1.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2.债权变股权应注意以下几点:必须明确债权变股权是对由于体制原因形成的不良债务的特定政策,是一次性的,不具有延续性,以防企业形成赖帐机制. 3.合理折股,主要是按原值折股还是按现值折股的问题,其原则应是让企业控股,有利于企业搞活.

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债务追索和资产处置方案两个方面: (一)债务追索.债务追索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它具体又包括主债权.从债权和债权人的其它权利三个方面.一般来说,不良资产的主债权是比较清晰的.但也存在不清晰的情况,如果工作疏忽和对国家利息政策掌握不一致,债务人和资产公司在债务本金和利息的计算上可能产生不一致.所以我们依法正确主张债权本金和利息. (二)资产处置方案. 资产公司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资产处置方案采取的资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