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性质指的是所属就业单位的特性。
按照就业单位特性可以分为:
1、政府机构。在广义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机关;
2、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3、国有企业。是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我国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
4、私营企业。指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5、外资企业。是指有关外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时间: 2024-11-04 04: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