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是鲁迅创作的一篇散文诗,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语丝》周刊第七期。
鉴赏: “复仇”是鲁迅从早年至晚年,念兹在兹、一以贯之的一个思绪。几十年间在他心头萦绕不去,回环往复,多次谈及,遂成为其作品和思想的重要主题之一。鲁迅揭示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之一,即是“看客”心理:“庸众”因“无聊”而将他人的一切举动“事件”化、“戏剧”化,从而“旁观”之,“赏鉴”之,以慰其无聊;他人特别是其中的所谓“独异个人”,因之被迫成为表演者,其庄严神圣的爱与死,都在无聊看客的围观中成为作秀。而被赏鉴者欲摆脱此一地位,则只有“毫无动作”,使路人“无戏可看”,以此向看客们“复仇”!这种令普通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思绪,却是极其深刻的情思,它构成了独特的鲁迅式复仇哲学的丰富内涵。
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
时间: 2024-11-14 1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