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构成单位自首吗

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

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时间: 2024-11-08 19:25:51

可以构成单位自首吗的相关文章

单位自首如何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单位自首: 1.自动投案的实施者只能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能是单位本身. 2.必须如实交代单位的罪行. 3.自首必须是单位整体意志的集中体现,即以单位的名义,且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员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单位犯罪从轻处罚的情况是什么

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单位犯罪也不例外.单位自首,主要表现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带头自首上面.对单位犯罪自首的从轻处罚也可分为对单位的从轻处罚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轻处罚两个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自首情节,对单位判处罚金的,通过酌情减少或允许分期缴纳来体现:对直接责任人员,则比照自然人犯罪自首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自首会刑拘吗

挪用资金自首是会刑拘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

报警算自首吗

报警算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

可供投案自首的对象有哪些

可供投案自首的对象有: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认定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自首的情形有: (1)一般应是犯罪人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对于犯罪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 (2)一般应是犯罪人直接向有关机关投案,但犯罪人因病.因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也应视为投案. (3)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行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的,也应认为是自动投案. (4)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5)公安

广东投案自首的条件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4.可供自首的对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投案自首的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投案自首是罪犯犯罪后自动投案的时间.投案自首的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一.限令所有在逃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到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 二.在逃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均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限令期限内,自动投案的在逃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在逃犯罪人员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

自首应向哪些机关或个人投案

自动投案的对象是有关机关和个人. 这里的有关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检.法的派出机构:公.检.法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犯罪人所属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如果在农村,包括犯罪人所属的乡.权政府及其治保组织.城镇的无业居民.未就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除了向司法机关.所在街道组织投案外,还可向其亲属.父母所属的机关.单位投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