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礼不一定算彩礼,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给对方的,就不是彩礼。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又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时间: 2024-12-24 10: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