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要条款不清楚合同生效吗

合同条款不清楚的,并不影响合同全部的效力。

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对合同约定不明的内容予以解释、认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时间: 2024-11-10 1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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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不备案有效吗

在交易双方没有在合同中,对合同生效作出条件约定的,购房合同没有备案,同样具有合同效力,即法定的约束力.所谓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是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将该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并登记在案的程序行为,也是商品房交易行为中对开发商承赋的法定义务和程序.我国实行强制备案件登记制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合资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资合同签订的流程: 1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3订立合同. 4合同的签订<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哪些类型

合同条款是当事人合意的产物,合同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根据.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包括以下类型: (一)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 (二)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 (三)特意待定条款.这是当事人有意将其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或者由第三人确定,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的合同条款.它不妨碍合同的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

合同盖章有哪几种方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 一个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一般情况下,要约的相对人(受要约人)也是特定的,即要约是向特定人提出的.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人提出.如商店中明码

合同设立的程序有哪两个阶段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进行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意见的状态,包括缔约各方自接触.协商.达成协议前讨价还价的整个动态过程和静态协议.合同订立是交易行为的法律运作.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只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合同成立需具备下列条件:1存在两方以上的约定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对方当事人做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 要约邀请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要约邀请是请求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

合同日期写错了有效吗

1.签订日期写错了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同样是有效的. 2.因为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依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3.其实在以上的条款当中,只有当事人.标的和数量属于必备条款,少了这些内容的,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会考虑效力问题.对于其他内容没有约定的,双方还可以协议

房屋抵押合同有什么效力

所谓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肯定评价,发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因此,合同的效力,即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 首先,从法理上讲,房地产抵押合同仅是当事人之间就抵押物设定抵押权的债权债务合同,其成立乃至生效时,抵押权尚未产生,订立抵押合同,属于一种债权行为. 抵押合同的履行,即抵押人实际设立抵押权予以抵押登记,才是物权的行为; 其次,国家在办理房地产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