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和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称为“老职工”),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人*(住房补贴面积-已享受实物分房建筑面积)具体补贴面积则根据职级职务确定,如普通职工补贴建筑面积70平方米,在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的情况下,可补贴84000元;科级干部80平方米,未享受实物分房的情况则补贴96000元。
2、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称为“新职工”),由单位按月发放住房补贴。目前补贴标准为职工月工资的(按缴交公积金的计算口径)25%。例如,一位月工资为6000元的无房职工,住房补贴金额为每月1500元。
时间: 2024-11-20 02: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