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于为人父母的资格没有要求

这十分的理想化,再穷的人也希望有孩子,而且越是贫困,落后,教育水平普遍低下的地区越重视传宗接代。否则就不会出现拐卖妇女跟小孩的案件了。这很难控制,尤其是中国这样人口数量庞大的国家。人世间合格的父母太少,优质父母更是凤毛麟角。作为理想主义者,需要通过考试获取上岗资格证”才能为人父母。可这只能是理想,现实中根本没有可操作性。

时间: 2024-10-18 08:36:41

为什么对于为人父母的资格没有要求的相关文章

跨服要塞资格怎么获得

1.跨服要塞资格怎么获得?答案是:在跨服要塞的前一个星期六,开启资格赛,本区大要塞和中要塞总积分前五的组织有资格参加跨服要塞,特别注意要在一个组织,特别注意找好炮灰,最好去去红色要塞刷分. 2.对于一般玩家来讲,这些条件还是比较平常的.

微信视频号内测资格有什么用

微信视频号内测资格的用处:可以发布一分钟内视频或者9张图片,也可以浏览视频号内其余用户发布的视频或者图片内容,还可以对精彩的内容进行评论和点赞. 微信(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社交程序,微信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同时,也可以使用通过共享流媒体内容的资料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摇一摇"."漂流瓶"."朋友圈"

注会几次不去取消考试资格

注会不去考试不会取消考试资格,每年注会报考人数在百万,当然缺考的也不在少数,中注协没有明确规定缺考几次取消考试资格. 虽然缺考目前不会影响我们以后的考试报名或是取得证书,中注协对多次缺考也没有惩罚性措施.但就个人而言,报了名而不去参加考试,不仅仅是浪费报名这一点点损失.它有可能会让我们形成一种心理上的懒惰感,使得只报名但不去考试成为一种惯性.如果这种状态一直保持下去的话,即使以后参加了考试,通过的可能性也不大.

报考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是什么

报考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是专科以上学习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均可以报考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

入网资格验证失败是什么意思

以手机为例,入网资格验证失败原因可能是网络不佳导致,需要切换网络解决,也可能是手机不支持国内的网络,因此无法联网,购买手机时,可以查看机身上是否有入网许可证. 手机是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电话终端,全称为移动电话或无线电话,最初只是一种通讯工具,早期在中国有大哥大的俗称.手机最早是由美国贝尔实验室于1940年制造的战地移动电话机发展而来,后美国摩托罗拉工程师马丁·库帕于1973年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商业化手机.现代的手机除了典型的电话功能外,还包含了照相机.GPS和连接互联网等更多功能,它们

注册分公司法人资格具备吗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个人购房资格可以怎样审查

审查流程如下: 1.网上预签.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资料核查.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想要查询审查结果,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征地补偿分配资格是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分配资格的分配是: 1.结婚到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妇女,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被征收,户籍未迁出的,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资格: 2.上学.服兵役,虽将户口迁出,但国家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之前,仍为原集体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被征收的,享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资格: 3.村民服刑的,仍然是该农村集体的成员,享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资格.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

作为保证人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作为保证人的资格要求是保证是以人的信用和财产来为主合同债务的实现提供担保的,它要求债务人不能发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就当然要求保证人必须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但<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代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