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户口不是自动迁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时间: 2024-10-16 21:10:15
领了结婚证后,理论上是要去公安局户籍科将自己的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由"未婚"改成"已婚",但是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也可以选择不去做变更.但不更改户口的话,可能会对未来进行一些手续或业务的办理造成不便,因此,建议结婚后还是去公安局变更一下户口信息.办理户籍信息变更的,需要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填写<户口项目变更申请表>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对被批准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派出所会通知申请人,持原材料再到派出所办
刚领的结婚证想要离婚,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 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25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在外地领的结婚证在本地也是能离婚的,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只需要选择男女双方任意一
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是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领了结婚证算双方当事人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是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领了结婚证算双方当事人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是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领了结婚证算双方当事人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是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因此,领了结婚证算双方当事人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般情况下,领了结婚证,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如果是被胁迫结婚的,是可以撤销的.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
领取结婚证表示双方当事人已经缔结婚姻关系,是真正结婚. 结婚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