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广告属于要约吗

商品房广告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时间: 2024-08-05 00: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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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房地产商如果进行了虚假宣传可以进行追究责任,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该虚假宣传信息对买房者的购买意图产生重要影响,或者是该信息对房屋的价格产生重要影响,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商就要承担虚假宣传对买房者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

法律如何规定商品房广告的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商业广告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具体的区分标准可以按以下几个原则: 1.原则上销售广告任属于要约邀请,只有在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才属于要约. 2.如果广告内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可以视为要约.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吗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应当将该内容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受人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在此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商品房面积有误差属违约吗

商品房面积有误差属于违约.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面积交房,面积误差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面积误差未超出3%时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售楼时的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 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

广告宣传能否成为合同内容

宣传资料不能算做广告,但在有些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合同的内容,比如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可以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

发生售房广告纠纷怎么办

如果广告承诺关系到房屋质量.价格.位置等重要方面,并且确实是这些方面对购房者最终做出购买决定起着极大作用,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延期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的方法有: 一.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交: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二.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备案且未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超过竣工日期,还应提交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延期协议书和现场照片(原件). 三.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备案,但已超过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提交:预售许可证延期申请(原件): [法律依据]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可以退房吗

售房广告与实际不符,可以退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