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没有离婚证怎么办

再婚时需要提交跟初婚时一样的材料,没有离婚证或者说没有判决书,进行再婚也是可以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去开具离婚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时间: 2024-08-14 07: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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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当事人办理再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证,如果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再婚的,还需要提供离婚证.

异地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若一方当事人属于再婚的,则应当提交离婚证交由办事人员进行审查,用于证明当事人于结婚登记之时无配偶;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离婚后再婚要离婚证吗

对于离婚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对于配偶死亡再婚的当事人,如果已经销户,可以和初婚一样去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配偶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你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再婚时离婚证要收走吗

办理再婚登记后,离婚证不会收走的.离婚证在民政部门办理时会备案,所以离婚证在已再婚后就失去了意义.就证件本身而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当事人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及迁移户口等,都需要出示离婚证.所以说,离婚或者再婚后,离婚证不要丢弃.

再婚以后离婚证可以丢了吗

不可以.离婚证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的效力.复婚或者二婚后,离婚证依然有用,不要扔掉.按照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再婚离婚证需要收回吗

离婚后再婚,离婚证需要收回.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再婚是否需要离婚证

再婚需要离婚证,无论是离婚后想要复婚还是离婚后与他人结婚,都需要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

再婚离婚证需要收吗

办理再婚登记后,离婚证不会收走的.离婚证在民政部门办理时会备案,所以离婚证在已再婚后就失去了意义.就证件本身而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当事人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以及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都需要出示离婚证.所以说,离婚或者再婚后,离婚证不要丢弃.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需要带离婚证去吗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若一方当事人属于再婚的,则应当提交离婚证交由办事人员进行审查,用于证明当事人于结婚登记之时无配偶: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