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适用范围是什么

担保物权适用范围如下:

1、担保物权的适用必须是借贷、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

2、适用于借贷、买卖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3、适用于基于民事活动中合同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时间: 2024-09-20 0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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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担保物权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71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为,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 适用范围:选民资格案件,非诉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如下: 1.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70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什么是担保物权实现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 担保物权的特性: 1.从属性 2.权利行使的附条件性 3.优先受偿性 担保物权的消灭: 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根据<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担保物权人是指谁

担保物权人是指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是指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物权人是第二债务人. 根据<物权法>第170条规定,担保物权人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不以标的物的实体利用为目的,而是注重于其交换价值,以确保债务的履行,故又被称为“价值权,其标的物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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