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所收彩礼是否应当退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时间: 2024-11-10 11:22:54

离婚时一方所收彩礼是否应当退还的相关文章

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方签下的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一方欠下的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应对

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解决办法是:离婚时,若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对恶意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需要存在以下情况,法院才支持: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

离婚时一方的债务怎么判

原则上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起诉离婚后需要看该债务的性质,根据性质确定个人承担或者共同承担. 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二)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2.一方生活困难是: ①.没有住房; ②.失去劳动能力; ③.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3.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4.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办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经济帮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没有住房的,可以住房的使用权或产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2.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按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决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怎么帮

(1)可以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这种形式的帮助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2)可以给予金钱帮助.这种金钱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

离婚时一方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最新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实都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的财产往往都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