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资格有什么用

执法资格是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考试通过取得的,这种考试是省一级税务部门举行的,执法资格证书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和颁发,表明持证人具有税收执法资格,是进入税务局工作的入门考察之一,也是考核税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知识水平的凭证之一。

时间: 2024-10-01 01:44:26

税收执法资格有什么用的相关文章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多少分及格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60分及格.通过的标准是:参加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主要报考对象是税务人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税法知识及与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其中大部分为税务人员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的一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税法知识及与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不分执法岗位和非执法岗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是指税务机关除临时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外的,没有登记为公务员的具有事业编制身份.且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正式干部: 3.税务学校.机关服务中心等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身份的事业干

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多少分过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的一种.主要报考对象是税务人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税法知识及与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其中大部分为税务人员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 全国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指定参考用书 1.<税收基础知识>,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组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2月版. 2.<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国家税务总局教材编写组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3月版.

如何防控税收执法风险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防控税收执法风险:创新行政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税搞好纳税服务,加强法制观念,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健全协税网络等方面.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因执法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或在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犯了国家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法律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行政.民事责任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初级执法资格考试不及格怎么办

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岗位执法资格考试每半年举办一次,可以准备下一次的考试. 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均应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通过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的,不得执行主办.审核.审批案件和直接从事公安行政管理等执法活动和任务,但可以在取得资格民警的指导下协助参与案件办理和进行公安行政管理. 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况,无论是否取得岗位执法资格,都应当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职责,不得推诿.拒绝或者拖延.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理论考试前应当组织学习培训,培训和考试的内容.学习大纲由市局在省厅

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多少分及格

警察执法资格考试满分一百分,六十分及格. 相关内容: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警种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所有民警均需要考试的科目.警种专业科目分为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专业. 公安机关上述警种的人民警察需要加考相应的警种专业科目,除此之外的其他警种参加非专业警种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仅涉及公共科目.

贵州省执法资格考试有补考吗

贵州省执法资格考试有补考.全省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由省公安厅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统一划定分数线.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成绩合格:凡考试未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未合格以及未参加考试的,年度审验不予通过,注销其持有的<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并予以通报. 因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考试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本单位批准,可以延期考试.待原因消除后,及时申请恢复考试.延期考试与补考同时进行.民警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从知道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组织考试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完成复

税收执法督察的形式有哪些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那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

国税系统的执法考试

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的一种,主要报考对象是税务人员.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法律基础知识.税法知识及与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其中大部分为税务人员执法应知应会的知识. 报名对象: 1.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合格,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2.已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全国司法资格证书的行政执法人员.已参加过本部门国家部委组织的部门专业法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不参加省直本部门组织的部门专业法考试: 3.已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