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女方向管辖区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被告男方拒不到庭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宣判。否则,男方就要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只有在六个月后才可以再进行起诉。不然女方如果在六个月内再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法院会判决不允许离婚,还要再等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时间: 2024-11-01 09: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