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随身带一只。
依据《关于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管制措施的公告》:
一、严禁旅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打火机、火柴。旅客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防风式打火机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机。经过安检时,旅客应主动将打火机、火柴交由安检人员单独接受检查。
二、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一)、危险物品,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别而在航空运输中具有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
(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它类似的物品,但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办理的除外。
(三)、动物,但按照本章第三节规定办理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五)、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者性质不适宜运输的物品。
时间: 2024-10-06 03: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