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评定该找哪个部门

国家在职人员:由单位的人事部门评聘和确认,评定条件和具体实施,由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非国家在职人员: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负责考评,是一种资质即资格证,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即可找到相关职称考试报名信息。

职称评定是国有单位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时间: 2024-08-08 04: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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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在哪个部门办

是人事局下主管职称评审的部门的,每个地方名字不太一样具体名字你问问当地人事局就清楚了满意还请采纳.职称评定是国有单位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由单位的人事部门评聘和确认,所以,评定条件和具体实施,是由单位的人事部门管理的.非国有在职人员的职称,严格讲,它不是职称,是一种资质(资格证).由各地人社局职称科负责考评.需要考什么职称,直接登录所在地人社局网站,即可找到各种职称考试报名信息.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中专学历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大专学历毕业后,二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本科学历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2.助理工程师,是指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考场人员将报名

劳动合同纠纷找什么部门

劳动合同纠纷找的部门是:当地的人社局,就是过去的劳动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可以找人代领吗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可以找人代领,但需要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是需要携带证件的,要带好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才能成功代领证书.

会计职称评定有什么用

会计职称评定不仅能证明你的会计知识及个人能力,更能帮助你在日后的工作中得心应手的处理账务税务等相关问题,对你的工作是大有益处.一般想考取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人都是因为生活压力大不满足现在的生活水平,为了能有更好的生活质量努力考下中级会计证改变生活现状,毕竟考下证书之后会有升职加薪的机会,升职了薪资自然也就高了,生活也会得到改善,无论中级会计报名条件如何变化,如果你想考,那就努力让自己符合条件.

驾校退费找什么部门

驾校退费可以找运管部门或当地交警支队驾考科协调处理,或者找物价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投诉.车管所将退学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申请退办,一种是法定事由退办.个人申请退办:已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驾驶证申请业务的,在业务未办结之前,因个人意愿终止驾驶证申请,或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考试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流水退办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其中,属于委托代理人(监护人)办理的.法定事由退办:存在准考证明过期.流水数据异常.身份证明号码被注销.申请人已死亡等法定情形的,车辆管理所会使用考试积

村里的水质问题找什么部门

村里的水质问题找卫生防疫部门.因为卫生防疫站对自来水的生产进行政府方面的监控和检测,防止污染的扩散.卫生防疫主要是食品卫生及预防疾病的机构而设立的一个名称.我国从建国以来一直坚持卫生防疫事业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对各种传染病的控制和监测,并逐渐消灭了各种传染病的发展和流行.

排水管道堵塞找哪个部门

排水管道堵塞,应该去找市政府部门.市政部门负责公共排水管道方面的维护工作. 市政公用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本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市政公用局行业规划管理工作.在市政管理过程中体现为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决定的执行:而狭义的市政职能主要是制成市政府在城市环境.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服务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和功能,同时也包括组织本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管理地方公共事务,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自来水投诉找什么部门

自来水投诉找的部门是: 一是拨打当地自来水(水务)公司客服电话: 二是拨打12345市长热线,该热线可转接水务主管部门: 三是拨打当地住建委监察电话: 四,如果都无法解决或无故拖延解决,可找电视台等媒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