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探视权还有吗

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时间: 2024-08-26 2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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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探视权抚养费之间有关联吗

没有关联.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双方可以就抚养费的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探视权系法定权利,不能单方予以限制甚至剥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不给抚养费是否有探视权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给抚养费就没有探视权吗

不给抚养费也会有探视权.抚养费跟探视权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探视权

这是两个问题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的生活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这是权利.而支付费用是另一方的义务.而探视权则是不和孩子生活一方的权利,直接抚养一方没有权利剥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

不给探视权有什么后果

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中的"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探视权最根本的是照顾子女,所以不能借此对子女身心有任何损害. 探望权的实现除当事人协商外,主要的行使方式为强制执行.<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抚养.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

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后侵犯探视权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一方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规定,对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分割.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探视权诉讼程序是怎么样

步骤一: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 步骤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还有下面这些材料证据: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步骤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强制执行探视权可行吗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视权赋予了要求强制执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