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满规定学分、完成警务训练与实践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警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积极推进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与警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三、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四、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时间: 2024-10-31 17:10:01
一、修满规定学分、完成警务训练与实践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警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积极推进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与警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三、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四、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