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方是否能申请变更抚养费

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主张增加抚养费的,应予支持:第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第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第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或中止:第一,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水平;第二,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第三,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需要注意的是:父母或其他义务人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或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时间: 2024-08-29 1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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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变更的形式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二)诉讼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

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问题具体意见>明确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什么情况下可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孩子的抚养权已经通过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归属一方.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有抚养权能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想继续抚养子女的,是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变更抚养权的,协商处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子女抚养权能转移给他人吗

子女抚养权一般是不能转移给他人的,如果需要转移给另外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吗

夫妻已离婚能申请降低抚养费,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离婚后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但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是因为工资的收入有所减少,因病或者伤残,因为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何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可以在必要时提出,变更抚养费的情况包括: 第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第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 第3.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减少给付情况包括:给付一方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