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的内涵一是罚款,而不是其他行政处罚。二是同一个违法行为,指当事人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实施一次性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时间: 2024-10-17 10:25:27
一事不再罚应有以下3个方面的涵义: 1.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的处罚; 2.不同机关依据不同理由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一事
一事指符合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个和一次处罚.根据理性制度的要求和立法精神,中国行政处罚领域应该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复杂的事数形态和法条竞合领域也应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但基于行政处罚主体的多样性,现行处罚种类性质上的不纯真性.过罚相当的有效性,该原则应该存在必要的例外.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第一.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第二.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 第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
属于行政处罚的原则的形式有: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保监局行政处罚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法定原则 第二.三公原则 第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 第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第五.结合教育原则 第六.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第七.申诉和赔偿原则 第八.处罚追究时效原则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依法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限制业务范围;(五)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六)责令停业整顿;(七
行政处罚是可以分期的.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处罚原则有: (一)法定原则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四)结合教育原则 (五)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六)申诉和赔偿原则 (七)处罚追究时效原则
我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g
行政处罚执行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