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176条怎么理解

《物权法》176条规定: 第三人提供物保和保证人同存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物的担保人行使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行使债权。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对于第三人作为物保担保人与保证人之间没有约定责任份额的情况,原《担保法》是这样规定的:

1、有约定按约定;

2、没有约定如下:

1、物保价值高于保 证时,份额均等;

2、物保价值低于保证时,以实际价值承担。

时间: 2024-08-06 09:52:45

物权法176条怎么理解的相关文章

民法总则第178条如何理解

民法总则第178条如何理解,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

刑法176条缓刑条件

<刑法>第176条共有两款,第一款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如下: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

合同法解读第110条如何理解

合同法第110条的理解: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得不适当,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还可以请求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2.如果非金钱债务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履行费过高,或者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则不宜继续履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3.所谓法律上不能履行,是指履行将会违反法律的规定.所谓事实上不能履行,是指履行在事实上不可能做到,或者已经没有意义.

物权法74条司法解释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物权法116条的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民法总则第176条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民法典416条如何理解

民法典第416条的意思是:双方因为购买一件物品时,物品已经交付但是买受人暂时没有钱付款,出卖人在十日内,和买受人对该物品的金额价值订立抵押,该出卖人对于该物品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若之后买受人将该物品质押或者抵押的,出卖人均比后者优先受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如何理解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一条是指劳动者上年度的实际工资的平均数,即上年度工资总数的十二分之一. 但也有例外,当劳动者月工资如果超过所在省或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不按实际工资支付,而是按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例如,地区月平均工资是2000元,而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为8000元,就只能按6000元一个月计算.

刑诉法176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