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年度是指对纳税人满12个月的生产经营所得计征所得税所确定使用的一种年度。确定使用纳税年度是为了明确划分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得的所属时期,合理正确地计算征收所得税。 纳税年度可以与日历年度、会计年度一致,也可以不一致。我国税法规定,纳税年度与日历年度(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年度相同。现行涉外税收法规也规定,按日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 某些外国企业由于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不一致,采用日历年度为纳税年度有困难的,由外国企业提出申请,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采用本企业满12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如公历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纳税年度等。 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各国纳税年度规定的具体起止时间有所不同,一般有日历年度、非日历年度、财政年度和营业年度。纳税人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确定,但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采用和改变纳税年度的办法,并且遵循税法中所作出的关于对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类型的各种限制性规定。
时间: 2024-10-25 06: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