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并且,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时间: 2024-12-26 07: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