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时间: 2024-10-17 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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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的概念适用条件及程序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条件如下: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者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30%. 2.继续增持股份. 程序如下: 1.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2.终止上市. 3.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4.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5.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 6.股票更换. 7.收购结束的报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

要约收购是让持有人必须卖吗

要约收购不是让持有人必须卖.要约是指希望受要约人同意自己提出的条件签订合同,要约是没有强制性的,如果受要约人不同意的,未作出承诺或者拒绝的,要约就会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条[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

什么是要约收购及其豁免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

要约收购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要约收购期间,收购人有义务接收所有股东卖出的股票.一旦持股比例超过75%以上,上市公司已不具备上市的基本要求,则上市公司有退市风险. 如果出现以上这种情况,股价会出现下跌,甚至是退市.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要约收购停牌多久复牌

要约收购是国家证券市场主要的收购形式,是指收购方向被收购方发出收购公告,经被收购方确认后实行交易的行为.要约收购正常情况停牌三个交易日就会复牌. 双方进行要约收购交易时,需要按照收购公告中注明的收购价格.期限.条件以及其他的相应规定来进行收购,支付时,收购方可采用证券.现金或者现金+证券的方式支付收购资金.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有哪些不同

1.交易场所不同:要约收购只能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协议收购可以在之前交易所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 2.收购条件不同: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如果想要继续收购就要采用要约收购的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而协议收购的对收购人所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 3.收购人的态度不同:协议收购通常是善意的,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要约收购又被称为敌意收购,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

股票被要约收购属于利空还是利好

股票被要约收购一般认为是利好.强势股东入驻将会带来重组,资产注入的预期,股价也会上升的. 要约收购: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要约收购一般在哪里申报

流通股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营业部办理.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

要约收购期限一般多久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九十条,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在上述期限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