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汽车年检需要: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由保险公司提供的补办凭证,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已收存的,提供任一联原件及复印件);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粤警号牌车辆、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以下(含9人)以下没有发动机排量的纯电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4、代理人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时间: 2024-10-24 17: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