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措施性质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性质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时间: 2024-08-24 14:54:51

监视居住措施性质是什么的相关文章

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处理是怎样的

监视居住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对监视居住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适用的对象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被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监视居住的试用条件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法律上监视居住会被判实刑吗

监视居住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判刑的,对于具体的问题,有关的司法部门会给出明确的规定,是否进行判罚,监视居住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有罪,被告人释放有罪得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怎么解决

监视居住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要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对监视居住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什么条件下监视居住是被允许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有年龄限制吗

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没有年龄限制的约束,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