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不是一定要按当日股价,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可以根据下列标准确定股价:
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时间: 2024-10-21 16: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