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4、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
5、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时间: 2024-11-05 12:25:48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4、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
5、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